北京产假该如何申请?产假向单位申请即可。关于产假工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北京女职员生育二胎可以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但是不能享受晚育假期。但如遇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则适当增加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017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
2、生育奖励假:30天;
3、难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5、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6、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7、陪产假:15天。
备注:
1、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
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