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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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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生二胎还罚款吗?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已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不需要罚款。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明确表示,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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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胎罚款多少?以杭州为例,2014年杭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55元。如果不符合规定,多生一个,按2-4倍罚款,且夫妻双方都要罚,也就是说,居民家庭要缴纳社会抚养费178,528-357,056元,农村家庭需缴纳社会抚养费94,220-188,440。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要对违法处罚进行了微调,如超生、未婚先育、非婚生育、低龄生育等。违法情形基本不变,加大了罚款力度,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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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湖北超生二胎罚款标准仍然保留。在此基础上,对未婚生育行为也增加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对于已满法定婚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第四十二条 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违反计划生育和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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