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列举出来的各种有损胎儿的药品外,其他各类居家常用药品,如感冒通、吗丁啉、消食片、止咳糖浆等内服药品以及达克宁、乳霜剂、虎骨膏、甘油等外用药物,根据自身情况可酌情服用,但须遵循适量而止、越少越好”的用药原则。
对于不具备医药知识的孕妇,在家庭内自选药物是很难把握的,因此孕妇用药必须要有医生的指导,如果就医的时候已经怀孕,或怀疑自己怀孕了,一定要提醒医生,让医生选择更安全的用药。最重要的是,当孕妇发生任何异常反应时,应当尽快与医生或药剂师联络。
一般情况下,容易导致胎儿畸形、危害胎儿生成发育的药物大体包括以下种类:
西药方面:
1.激素类药物。如雌酮、雌二醇、雌三醇、结合雌激素等。服用此类药物极易引发胎儿器官出现畸形。
2.各类镇吐药。如苯海拉明、阿托品、多潘立酮等。服用此类药品可能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从而患上先天性心脏病。
3.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非那西丁等。服用此类药品可能致胎儿出现脑积水、畸形足和先天性心脏病。
4.抗生素类药。如四环素、先锋等。服用此类药品可能致胎儿出现畸形、先天性白内障、长骨发育不全。
5.抗肿瘤药。如氯甲喋呤、白消安、环磷酰胺等。服用此类药物可能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腭裂、脑积水、指趾畸形。
6.消炎药。如氟哌酸、头孢氨苄胶囊等。服用此类药品可能影响胎儿的骨骼发育。
中药方面:
1.活血破气类。如桃仁、红花、三棱、益母草、牛膝、水蛭等。因血活可使血液循环加速,迫血随气行,气乱则无力固胎。
2.滑利攻下类。如滑石、冬葵子、甘遂、巴豆、牵牛子、木通等。此类药物多具泻下通府、通利小便等作用,有伤阴耗气之弊。阴伤则胎失所养,气耗则胎失固摄,易致胎儿下坠。
3.大辛大热类。如附子、肉桂、川乌、草乌等。这些药物辛热而燥,辛热走窜迫血妄行,燥能伤津,对胎儿极为不利,且多具不同程度的毒性,有堕胎之害。
4.芳香渗透类。如麝香、草果、丁香、降香等,此类药物辛温,有疏通气机之效,气行则血行,以致迫胎外出。 5.强毒杀伤类。如朱砂、水银等,具强力伤胎、腐胎的作用,严禁使用此类药物。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孕周的大小有关,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畸形,一般都发生在妊娠期的头3个月内,特别是前8个星期内最为突出。孕妇如果用药不当,往往会引起流产或使胎儿患有功能性疾病,甚至造成先天性畸形。
另外,孕妇分娩前2个星期内的用药,也应特别慎重,因为有的药物会影响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有时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
有些孕妇患病时,对西药怀有恐惧心理,但却随意选用中药,认为它们药性缓和、安全可靠。然而,某些中药含有生物碱等成分,有一定的毒性。若几种中药合用,毒性更为复杂,往往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在怀孕初期的3个月内,几乎与西药一样,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所以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