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产假针对的是将要生育的女职工,为保证其能够正常生育、恢复身体健康而给予其修养的时间,满足的是生育人员生理上的需求。产假的概念本身并没有严格区分计划生育与非计划生育,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有90日的产假。
但是,“产假”与“产假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休产假,但不能享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一样的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当然,也有的单位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在规章制度设定时,将病假制度与产假制度衔接,规定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的,可以用病假去抵充产假时间,在此期间,员工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这要视各个单位的情况来定。
目前深圳陪产假规定时间为10天,陪产假期间按照出勤处理,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超生二胎有陪产假吗?超生二胎没有陪产假。生育一胎时,男方可以享有晚育护理假10天,二胎则没有。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
超生二胎有产假吗?超生二胎也有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在法律法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和计生部门。
依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相应的产假,并未严格区分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规定。